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漳县公立医院改革进展顺利
发布时间:2018-12-04 00:59     

    今年,漳县按照“老百姓可承受、财政可负担、新农合基金可运转、医院可持续发展”的原则,全面统筹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,取得明显成效。
    一是取消药品加成政策。将县级医院补偿由服务收费、药品加成收入和政府补助三个渠道,改为服务收费和政府补助两个渠道。医院由此减少的合理收入,通过调整医疗技术服务价格和增加政府投入等途径予以补偿。从2015年10月1日起,2家县级公立医院,除中草药饮片外的药品实行零差率销售。
    二是调整医疗服务价格。合理调整医疗服务价格,提高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综合服务类的诊查费、会诊费、护理费、床位费、临床诊疗类的手术治疗、临床各系统诊疗中的治疗费项目价格,共计2747项。2家县级公立医院已从2015年11月13日起执行新调整的医疗服务价格。
    三是改革财政补偿机制。在我县财力非常紧张的情况下,将县级公立医院在编在岗人员的工资(50%)、离退休人员工资津补贴(100%)纳入年度财政预算,县级公立医院人员工资财政拨付为64.78%。并对县级公立医院承担公共卫生任务和紧急救治、支边、支农公共服务等予以足额补助。
    四是落实医师多点执业制度。制定《漳县医师多点执业实施方案(试行)》,选派县人民医院、县中医医院、县妇保站等单位医师到13个乡镇卫生院开展多点执业工作,选派专业技术人员到乡镇卫生院挂职副院长职务。同时,兰大二院、省中医院、定西市人民医院等单位派出副高以上医师到漳县开展多点执业工作、帮助2家县级公立医院进行有关疑难病症和地方病的治疗。
    五是稳步推进分级诊疗工作。在县级医疗机构原有100种分级诊疗病种的基础上,又评估审核确定新增150种分级诊疗病种,确定了2016年县级医疗机构250个分级诊疗病种和乡镇卫生院(社区卫生服务中心)50个分级诊疗病种。2016年1—6月份我县分级诊疗定额付费共补偿5813人次903.19万元。

责任编辑  :  定西市卫计委